2017-10-12
2011年7月23下午,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主办的“第二届广州律师辩论赛”复赛在珠江宾馆举行。
本次辩论赛的辩题是“百度文库是否侵权”,我所为正方,广东盈科律师事务所为反方。为积极响应本次活动,我所予以高度重视,专门召开合伙人会议研究参赛事宜并精心组编参赛阵容。我方辩手的编排为:一辩,沈晓吟、二辩,李建华、三辩,陈震宇、四辩,刘颖。辩论开始,一号辩手沈晓吟脸带笑容,优雅大方,她虽是一名实习人员,且是第一次参加辩论赛,但其心理素质非常好,不但不怯场,且能刚柔并用,单刀直入地提出“百度在文库中收集用户免费上传的、在网络上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,百度构成侵权”立论,气势直逼对方。二号辩手李建华律师端庄稳重,义正辞严,他从我国制定的《著作权法》、《侵权法》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上进行论证,证明“百度行为构成侵权”,其专业功底深厚,逻辑思维严谨。三号辩手陈震宇也是一名实习人员,但其沉着淡定,针对百度借虚拟财富值,刺激、利诱、帮助用户上传、下载未经授权的作品,且不向权利人支付报酬的行为,严正地指出:“百度与用户的行为共同结合,完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,已构成共同侵权。”四号辩手刘颖律师经过参加上一届律师辩论赛的论战后,其表现更为成熟。她思维敏捷,口齿伶俐,有条不紊地把我方的观点进行了总结。最后,她铿锵有力的总结陈词:“中国所有文字创作者最危险的时候到了,唤醒公众著作权意识的时候到了。百度文库不能白读!”赢得了现场观众的热烈掌声。本场辩论赛以我方胜出而划上了句号。
目前,我所参赛选手正精心准备下一轮的比赛。我们期待在半决赛中法则明有更出色的表现!